陈世峰被判20年,澳洲媒体会如何报道“江歌案”?

Jiang G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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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,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一审宣判,被告人陈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。澳洲的媒体法对媒体在法庭庭审时的报道做出了一些规定。


日本法院在昨日对“江歌案”作出了一审判决。被告人陈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。江歌妈妈召开记者会,表示感谢警方、检方,对判决表示敬意。但20年有期徒刑让她很不满:“法律到底保护谁,我不能理解”。

江歌案件已经在整个华人社区引发了广泛的讨论,而讨论的焦点是基于对案件本身所引发的一些道德争论。

中国的很多媒体在法院开庭之前都已经对案件作出了报道,而很多网民的评论也较为的激烈,一些“微信大号”也参与了讨论。

民众的讨论中,也有声音呼吁不应该让媒体及社交媒体影响案件相关人的生活。

澳洲的媒体法对媒体在法庭庭审时的报道做出了一些规定。而最为基本的法律原则就是不能触及“诽谤”(Defamation)和“蔑视法庭”(Contempt of Court)。比如说,媒体报道不可以影响陪审团和法庭对案件的判断。

然而,江歌案件所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:受害人及嫌疑人为中国公民,案件是在日本审理,而中国的媒体和网民对案件的转述较多。那么,跨国对庭审的报道需要注意哪些原则?网友对受害人的言论攻击是否会影响庭审进程?媒体在报道庭审时的权限是什么?

本台记者邀请了墨尔本大学法律系的教授Andrew Kenyon。 Andrew将江歌案件置身于澳洲的法律环境中,讨论案件中媒体及公众反应的合法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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