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簽證新政策】提供錯誤資料十年內禁止申請

聯邦政府公佈新簽證申請的規則,凡若申請人在申請澳洲簽證的時候提供錯誤的資料,當局將會禁止有關人士在未來十年再申請任何澳洲簽證。

The new visa regulations were introduced in November.

The new visa regulations were introduced in November. Source: iStockphoto

聯邦政府公佈新簽證申請的規則,凡若申請人在申請澳洲簽證的時候提供錯誤的資料,當局將會禁止有關人士在未來十年再申請任何澳洲簽證。

有簽證顧問表示,一旦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出錯,便可能帶來「終身的嚴重後果」。
根據以往法例,任何人在申請簽證期間提供錯誤資料(不論是否蓄意),只會被禁止再次申請簽證 12 個月。

但新規例下,上述罰則將會提高至 10 年。

當局表明,錯誤的資料可以包括不實聲明、忽略事實、偽造的工作及銀行紀錄,或不實英語水平能力測試成績等。

新規例在 11 月 18 日實施,但規例的追溯期為 10 年。

即表示,假如申請人在 11 月 18 日以後遞交了新的簽證申請,同時在過往 10 年期間曾經以不實資料申請簽證,有關的申請將可能被拒絕。

新規例適用於大部份臨時居留簽證,包括學生簽證、家庭團聚簽證、技術移民簽證等。

申請人:不知者不罪

雪梨大學移民法例學者克羅克(Mary Crock)表示,不論申請人是有意或無意提供錯誤資料,影響及後果可謂非常嚴重。

她說:「這麼長的時間不能申請任何簽證,申請人以後便難於移民澳洲。」

綠黨表明下星期將會邀請其他國會議員支持,在參議院終止有關的新規定,認為是政府再次針對臨時簽證人士、打擊他們移民澳洲的行為。

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印度籍人士向 SBS 新聞表示,有關政策對一些不知情的人士不公平。

他早前在移民顧問的建議下,在申請上加入了一份「有問題的工作證明」,被移民局官員發現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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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24 November 2017 5:02pm
By Winmas Y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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