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8萬人重覆投票 | 兩人投票達11次

選舉事務署指,7月聯邦大選有超過1.8萬人投票超過一次,當中有兩個人,用同一個人的名字投票多達11次...

Voters cast their ballot during the federal election

A parliamentary inquiry will investigate the use of text messages during the 2016 election campaign. (AAP) Source: AA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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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重覆投票的刑罰,包括罰款超過一萬元和監禁一年。

另外再有兩個人,用同一個人名投票5次,4個人投票4次,51個人投票3次。

選舉事務專員羅杰斯(Tom Rogers)表示,已經向懷疑重覆投票的人士查詢,大部分人回應說只是錯誤。

新州錄得最多重覆投票,達6760宗、維州4800宗、昆州2792宗、北領地178宗。

當中7743宗交由聯邦警察處理,有65宗展開調查,暫時無人被檢控。

選舉事務署認為事態嚴重,已經首次向部分重覆投票的人士發警告信。

報導並無提及,這批重覆選票,在點票時有無被計算在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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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19 October 2016 8:13p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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